主流媒体背离主流民意,搏奕中没有胜利者

Posted: 2009-06-09 by 纽士巴(newsbar) in 媒体观察

电视媒体拥有人数最多的受众群体,承担着公众对媒体的很大期望,但在较长的时间里,媒体传播与公众期望背离的情形却在相当范围出现。一方面,77.3%的观众认为电视新闻报道应加强“对老百姓身边事的报道力度”,73.1%的观众赞成应增强“对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的批评、监督力度”。另一方面,中央电视台《焦点访谈》主持人敬一丹在一次座谈会上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反映:《焦点访谈》1998年舆论监督的内容在全年节目中所占比例是47%,到了2002年降为17%,所以有行内人士感慨:“央视舆论监督尚且如此,更何况其它地方媒体了。《焦点访谈》的苦衷折射出我国舆论监督的困难。”

电视媒体的关注点游离在公众的需要之外,更加突出的是,会议报道、官员动态充斥各级电视台的各个时段,令观众生厌。中央高层如邓小平、江泽民在不同时期也都就此作过尖锐的批评,直到2003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正式要求媒体改进会议报道,电视媒体“重官轻民”的情况才有所改变。官方媒体报道,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改进会议报道的要求,中央电视台《新闻联播》节目大大压缩会议消息,“得到了全国观众的广泛认同,成效显著。……市场占有率在该时段提高了2%。”其实,电视报道要拿到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进行讨论,已经很能够说明问题的严重性。

在行政主导的社会结构里,政府的“偏好”通常就是媒体的“偏好”,另一方面,政府的“失语”往往也导致了媒体的“失语”。国家统计局2004年4月公布在广东全省各地级市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:在网络日益普及的今天,电视、报纸、广播仍是公众选择最多的主流媒体——广东居民经常接触的媒体是电视,超过85.4%的人经常收看电视,主流媒体的“失语”导致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。假如85.4%的公众从电视上得不到准确的信息,可以推断,他们当中相当部分人就会求助于边缘媒体(如网站与短信),边缘媒体汇集民意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,这个时候,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形同虚设。

主流媒体背离主流民意,这场搏奕中没有胜利者。新加坡《联合早报》一篇署名文章指:“天听自我民听,天视自我民视。民意关系到政权兴衰,中国政府当然要重视,而且必须高度重视,但必须是有原则的,有节有度的重视,而不是为了达到这样或那样的‘政治需要’而重视。”

(摘引自本人2004年撰写的《中国电视媒体的生存环境和文化困惑》,该文获省广播电视新闻奖论文类二等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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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洒满香水的畸形儿”

Posted: 2009-06-08 by 纽士巴(newsbar) in 媒体观察

新台长上任后,备受争议的《新闻联播》传出改版的消息。

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、博士生导师喻国明透露,据他了解,央视在这个月或稍后一点会对包括《新闻联播》在内的很多新闻节目做出大的调整。“这可能是10多年来央视新闻节目最大的调整。”

改版的方向是既代表主流价值观,同时会更加亲民。

我理解这属于形式上的改善,真正的改革——怎样在宣传与新闻、舆论引导和媒体传播上取得平衡,CCTV任重道远,全国各级广电媒体同样任重道远。

内容不改革,不在新闻栏目中报道民众关心的事实和事实背后的真相,形式上的改善,《新闻联播》的亲民或者会沦为权宜之计。

其实,过往文化体制改革的经验表明,适度地将宣传与新闻、舆论引导和媒体传播分开,是提高媒体公信力,做强事业、做大产业的途径。

另外,在主流价值观的框架内,逐步放宽国内媒体报道的自由度,也是增强它们相对于海外媒体尤其是西方媒体竞争力的有力举措。

我们经常讲马克思主义新闻观,那马克思怎样看新闻自由呢?他将报刊分为“自由报刊”和“受检查的报刊”这两种类型,指出:“自由报刊的实质,是自由所具有的英勇的、理性的、道德的本质。受检查的报刊的性格,是不自由所固有的无性格的丑态,这是文明的怪物,洒满香水的畸形儿”(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》第1卷第66—67页)。

不说别的,只是在美学和生理层面上,马克思已经非常厌恶“受检查的报刊”,你看看,他居然用上了“洒满香水的畸形儿”这样恶搞的词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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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功夫

Posted: 2009-06-06 by 纽士巴(newsbar) in 浮生小记

那天经过“海印”,发现有简便的接收器卖,索价250元,档主当场示范了一下,45°(?)对着东南方向,操作蛮简单,效果尚不错,于是买下。

盒子自称产自泉州,“新一代解码芯片,超强纠错”,又说自己是“国家信息产业部定点生产单位”,不过这个部早改名了,应属山寨产品,轻飘飘的掂量不出什么技术含量。

次日又到“海印”买了部LCD TV,7″的,索价350元,还价300成交,典型的山寨产品,浑身上下连说明书都是英文的,原来应该外销,金融危机以后拉动内需。

回去以后折腾了至少半小时,主要是搞不清哪里才是东南方向,用上GPS依然不甚了了,只好人工试错,忙上忙下LCD顽强显示“无信号”。

郁闷之余改变策略,打破思维定势,放宽搜索角度,果然,在一个我认定绝对不可能的方位,接收非常清晰。这一次只费时1分钟,真个是: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功夫。

第一次无师自通之后,每天都非常简单,随便一放也能锁定方向,网上查询判断为亚洲3S,可以一边上网一边看“中国进行式”或法国的靓女MODEL。

系统耗资约600大元(连一条10米线),经数日测试,证实流畅、稳定、无遮盖,很满意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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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跳桥秀”归谁管?

Posted: 2009-06-05 by 纽士巴(newsbar) in 纯属虚构

有条桥,反正不是海珠桥,除了用于交通,最近还是“跳桥秀”频频上演的露天剧场。

一个月下来演了15场之多,广大的观众,也就是市民们从一饱戏瘾变成怨声载道——你们演戏,我们扣出勤奖。

领导们深感脸上无光,这跟市民们的抱怨并无关系——海内外媒体蜂拥而来,在现场报道中纷纷“称颂”这座桥是“跳桥之桥”,这座城市是“跳桥之都”。

叫“活力之都”、“财富之都”什么的领导们多风光,但被人喊作“跳桥之都”,的确很伤头头脑脑们的自尊心。

领导们毕竟不是饱食终日的无能之辈,群策群力想了很多办法:往桥上涂满猪油、酱油、辣椒油……,8000块钱一个月雇请了八名“防跳桥秀”协管员每天严防死守……

但要演出“跳桥秀”的太多,总是有漏网之鱼在报纸、电视中崭露头角——追债的讨回了欠账,讨薪的要回了工钱,失恋的挽回了爱情,什么原因都没有的满足了虚荣,桥上热闹非凡。

这样下去如何了得!

这天,市长再次召开常务会议商讨对策。

首先是明确责任主体:桥应该由谁来管?

公安局说:“我们已经大出血请了八个‘防跳桥’协管员,不管用。桥的业主是市政园林局,应该他们来管。”

市政园林局不乐意了:“桥是几十年前国民政府建的,那时没有‘跳桥秀’,所以特别容易爬上去,要追究只能追究国民政府的责任。种花种草我们在行,把人从桥上抓下来应该由消防队负责。”

“救火才是我们的责任,桥上没起火跟我们有什么关系?”消防队说:“他们不是投诉吗?该由信访局管”。

信访局长有厚厚一迭材料:“我们整理了一系列数据,最近还有一个黑人说要跳桥抗议金融危机严重影响非洲人民的生计,我们建议由外交部管比较合适。”

说了一圈不得要领,市长说:“别吵了,你们说‘跳桥秀’最可恶的地方在哪里?”

众人一致朗声答道:“做秀,没有一个真跳的!”

市长眉头一皱计上心头:“既然是做秀,那就跟超女快男一回事了,让文化局管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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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雨初晴,怒放的鸡蛋花……

Posted: 2009-06-04 by 纽士巴(newsbar) in 原创画报

大雨初晴,怒放的鸡蛋花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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