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高考,广东的作文命题是“常识”,有人说,常识常识常常不识,可见这篇文章不好写。
我的知识结构非常陈旧,比如我的常识中,降低个人所得税可以增加收入,增加我们的收入就可以民富,在国强好久好久以后,也让咱们稍稍地民富一丁点儿,岂不皆大欢喜?
财政部纠正了我的常识,昨天发布的《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》报告,首度正面回应“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上调”争议。官方认为,大幅提高起征点后,高收入群体受惠多,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。
换句话说,为使自己不受损,我们选择多交税。
“大幅提高起征点”不知从何而来,我想差不多是虚拟或者捏造的概念。据我所知,800元的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,用了不少于抗战的时间,而且,除了08年大幅提高印花税,我的“常识”里,官方并无“大幅”降税减轻我们草民税赋的先例,降印花税只是把原来不该“大幅提高”的标准,不得已回复正常罢了。
当然,我的常识靠不住,因为早有学识渊博的学者指出,为使房价降下来,就要开征物业税。原来,为使自己不受损,多交税成了“放之四海而皆准”的良方。
自认“良民”,税从来是代扣代交的,一个子儿都不敢少,属个人所得税半壁江山的工薪阶层之一员。
我承认,不管如何狂征暴敛,我们的税制都是好的,真正出问题的,只是我的可怜的常识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