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税不是不可以,前提必须搞清楚

Posted: 2009-05-26 by 纽士巴(newsbar) in 时评快呛

《“2009年税收增长预期目标”所指何物?》里我预言了政府加税的冲动,不幸之言中,高层近日已经要求“研究开征物业税”。

征税的理由总是很多:(1)与国际接轨,西方国家已经普遍开征,我们不可以例外;(2)打击“炒楼”,打击过高的楼价;(3)物业多的人多交税,可以起到平衡社会资源的作用,也许还有,不再一一列举。

实质上,基于中国人置业的传统习惯,购房相对于其他消费是一种刚性需求。开征物业税,也就等于财政收入有了稳定的税基。各个国家的政府都缺钱花,但本国政府更有“集中财力办大事”的习惯,开征新税种正好满足了他们这种强烈的欲望。

假如开征新税种大事已定不可逆转,那我们只能寄希望于加强对政府资金使用的审查和监控——用起来不能像现在这样大手大脚、旁若无人,征回来的钱要战战兢兢地花的时候,也许加税的冲动才会得到有效遏制!

加税不是不可以,前提必须搞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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